正月初一,忌掃地,怕將財寶掃出;忌向外倒水,怕將銀水倒去;忌說不吉利話,怕惹災星;每日清晨忌說“鬼”、“魔”、“妖”等邪話,怕遇邪。禁婦女坐大門檻,怕擋住財路。
禁不滿月的產婦從堂屋門進出,免污門神。
遇親喪,“首七”以內,禁孝子吃油(動物油)葷(肉類),禁孝子與孝眷同宿;禁孝子孝眷穿紅飾粉;禁孝子飲酒作樂。
忌戊,立春后遇戊日,不挖土,不耕田,只能干其它農活。民間有“凡人不忌戊,枉費勞力做”的民謠流傳。
春分忌上山打柴,怕打擾了雀鳥幽會。
行船忌說“傾”、“倒”之類的話,怕發(fā)生覆舟事故。
燒磚瓦忌說“紅”,石工忌說“榨”、“壓”之類語言。
用筷夾菜,忌東挑西選,亂捅亂*,否則稱為沒家教。
宴席上,父子同席忌上下對坐(父上坐,子須側坐)。赴宴要請長者坐上,長者不動箸,不得先食。
忌當著雙方長輩的面開玩笑。忌用對方的生理缺陷當笑料。
忌下午看望病人,怕給病人加重病情。
忌亂拋字紙,特別禁用字紙當手紙,說這樣有辱“圣賢”,不尊師重道,會瞎眼。
結婚之日,新娘入洞房后,送嫁娘家男賓忌入洞房。
春季辦“清醮會”期間,禁屠豬羊。
建國后,隨著科學的普及,禁忌多已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