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的重要性僅次于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故狩獵祭不限于山地各族,就是海岸的阿美族也有舉行。狩獵祭的對象是普通的獵神或獸靈,而且以獵獸的下額骨為目標。狩獵祭的目的是祈求及酬謝狩獵時的豐收與獵人的安全。
狩獵祭的儀式大體在收獲祭之后舉行,因為這時他們才有閑暇從事狩獵,并且常在祭儀前后行集體狩獵或焚山狩獵。阿里山曹族在收獲祭之后全社男子整裝入山狩獵,到達山中未行獵前,各插茅草一根,招獸靈而供以糕酒,并向山神祈求多賜獵物并保佑獵人安全;東部與北部各族都把狩獵祭與科靈祭合并舉行,沒有特為獵神舉行的祭儀。
阜南人“狩獵祭”。卑南人為十七八歲青年成立晉級會所、禳災納福的傳統(tǒng)祭儀,又稱“第二次入會所儀式”,旨在崇尚勇武。通常在十一月間“猴祭”10天后舉行,為期五天。祭司率青年卜日進山,擇地搭建茅舍與祭臺。當夜,老人給青年換上圍腰巾,象征成年,并就地圍獵,所獲獵物,當場宰殺祭獻神明,祈福賜以勇力與佳運。旋即青年受命單獨深入山林狩獵,凡有所獲,即送回茅舍儲藏,以此考驗并培養(yǎng)每個人勇于征戰(zhàn)、刻苦耐勞。入山期間,會所青年夜間輪流圍繞老人所居茅舍奔跑呼號,同時解下腰間茅草結(jié)拋至屋頂,視為祛邪禳災,保護老人。五天后,獵隊返村,舉村男女盛會,歌舞宴飲,通宵不歇。青年即入青年會所正式受訓,承擔部落義務。泰雅人獵頭祭。泰雅人的原始祭儀。獵頭祭旨在祭祖祀神。祈求豐收、贏得愛情或決斷訴訟等。部落出獵,獲取人頭后,割下一綹頭發(fā),人頭裝入獵頭袋里。臨村鳴槍報捷,村民盛裝出迎,獵首者家屬備酒祭祀,輪番往人頭口里饋贈美食及粟酒。祭畢,人頭放在木白上,大家挽手成圈,環(huán)繞人頭歌舞。翌日,人頭移至部落“達達格”人頭架上,頭目率先禱告:“召喚你的父母兄弟和親友來吧!然后,住人頭喂食灌酒,母親帶著男孩子接取溢流出來的“血酒”歡飲,認為可以汲取死者勇氣膽力,長大成為無敵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