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不等同于訂金。
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shù)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shù)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訂金,根據(jù)我國現(xiàn)行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質,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
【法律依據(jù)】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