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維修基金,就是對住宅處的公共區(qū)域、設備、設施進行修筑維護所動用的資金,這部分資金,主要是由售房機構和房主共同承擔的。
動用維修基金的條件:
1、符合住宅維修相關法律規(guī)定,資金主要包括,住宅公共使用設施設備的保修更新、公共部門的改造,不能將資金他用。
2、符合住宅的公共部分,住宅公共部分主要包含:房屋的墻體、梁、柱、房頂、樓梯等房屋基本結構,以及大廳、消防通道、樓梯間等以供行走的部分,還有設備間、避難處等必要結構。
3、符合住宅的共用設備,住宅共用設備包括,照明燈具、消防器械、電梯間、植被綠化、車庫、排煙通道、化肥池等
4、住宅所處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明確指出需動用公共維修資金進行改造、更新。
動用維修基金的流程:
1、制定需要修整地區(qū)的方案。2、獲得購房人的同意。3、進行備案。4、去銀行開戶。5、轉移資金。6、修整驗收。7、最終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