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興起以前,朝鮮與明朝保持著傳統(tǒng)的親密關系(明洪武元年,朱元璋遣使至朝鮮賜璽書,從而確立起兩國間的宗藩關系)。1636年,皇太極率兵新征朝鮮,攻占朝鮮京都漢城,朝鮮國王在國家存亡之際,迫于無奈,接受了清軍的條件投降,停用明朝年號,斷絕與明朝的一切交往,并奉清朝為宗主。清朝定都北京以后,雙方使節(jié)每年往來不斷。朝鮮方面,每年除有賀冬至、賀正朔、賀圣節(jié)、納歲幣的四次固定朝貢使節(jié)外,還有多種不定期使節(jié)來華。
日本明治維新之后,把侵略予頭指向朝鮮。1876年1月,日本一方面遠征朝鮮進行侵略,脅迫朝鮮訂約通商。另一方面派人來華交涉。當時總理衙門答稱,中國向來不干預朝鮮的內政外交。日本趁此借題發(fā)揮說,中國既不過問朝鮮事務,所謂“屬國”只是空名,日本決心以“自主之邦”對待朝鮮,遂于1876年2月26日迫使朝鮮簽訂了朝日“江華條約”?!敖A條約”明顯暴露了日本排斥中國在朝鮮“宗主權”的野心。
此后,日本加快了侵略朝鮮的步伐,先后釀造了1882年“壬午兵變”和1884年的“甲申政變”。雖然由于清軍的迅速行動平息了這兩次事變,但日本還是趁此迫使朝鮮簽訂了1882年的《仁川條約》和1885年《漢城條約》,擴大了日本在朝鮮的侵略權益。由于日本并不滿足于這些利益。在其準備就緒之后,就發(fā)動了侵略朝鮮繼而侵華的甲午戰(zhàn)爭。清軍戰(zhàn)敗,清政府被迫與日本簽訂了《馬關條約》,確認朝鮮“獨立”,清朝與朝鮮的宗藩關系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