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的年假天數(shù)規(guī)定:
1、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shù)多于年休假天數(shù)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