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貨是不可以一直持有而不賣的:這是因為期貨都是有“時限”的,這是指期貨的最后交易日或者最后交割日或者交割月份。個人投資者只能持有某一月份的期貨合約至最后一天,如果超出改時間,然后就會被交易所強制平倉。對于個人投資者持倉時限的規(guī)定,不同交易所的規(guī)定是不一樣的。
2、大商所、鄭商所:個人客戶持倉不得進入交割月份,如果在交割月份依然持倉,則會被強制平倉。
3、上期所:個人客戶持倉可以持倉至最后交易日,但是有持倉限制。
4、中金所:個人投資者可以持倉至最后交易日,沒有持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