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祖第八子潭王(朱梓)。
洪武三年(1371年)封,洪武十八年(1386年)就藩長沙府。洪武二十三年(1391年),胡惟庸案發(fā),朱梓王妃于氏的父親和妻弟牽扯其中被誅,朱梓坐立不安,明太祖遣使安慰,召其來南京入見。朱梓大懼,與妃俱自焚而死。無子,除其封國。
2、太祖第十九子谷王(朱木惠)。
洪武二十四年(1392年)封,洪武二十八年(1396年)就藩宣府,永樂初改封長沙府。朱惠驕肆蠻橫,奪民田,侵公稅,殺無罪人。永樂十五年(1417年),朱惠及其二子皆廢為庶人,除其封國。
3、明英宗第七子吉王。
天順元年(1458年)封,成化十三年(1478年)就藩長沙府。崇禎十六年(1644年),張獻忠入湖南,朱慈煃入粵。國亡后,死于緬甸。
4、明仁宗第五子襄王。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封,宣德四年(1428年)就藩長沙府,正統(tǒng)元年(1435年)移襄陽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