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主要有海上貨物運輸協議或總合同、班輪運輸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三類:
(1)海上貨物運輸協議或總合同,此類合同適用于大宗貨物運輸。
(2)班輪運輸合同,這種合同大多是以提單的形式表現和證明的,因此,件雜貨運輸又被稱做提單運輸。
(3)航次租船合同,航次租船合同主要用于不定期船運輸。
【法律依據】
根據《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規(guī)定,大宗物資運輸,可按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對其他按規(guī)定必須提送月度托運計劃的貨物,經托運人和承運人協商同意,可以按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或以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零星貨物運輸和計劃外整批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