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陪護人員就是就是守著嫌疑人的工作人員。
辦案陪護工作制度:
一、陪護人員要服從紀委領(lǐng)導(dǎo)和辦案組長的統(tǒng)一安排,隨喊隨到。
二、實行陪護輪班制。明確一名陪護組長、固定4—6名陪護人員。陪護人員對談話對象實行輪流坐班、定點陪護,密切注意其身心及行為狀況。
三、實行“四嚴禁一妥善”制度。嚴禁陪護人員在工作期間喝酒、打牌、串崗和擅離;嚴禁探聽其他陪護點的情況;嚴禁擅自帶離談話對象;嚴禁泄露案情。陪護人員妥善保管通訊工具和辦案房間鑰匙。
四、做好陪護對象情況報告。陪護值班人員要保證談話對象時刻在視線內(nèi),觀察其各種異常情況,做好值班飲食和因病就醫(yī)服藥情況的詳細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時報告有關(guān)領(lǐng)導(dǎo)。
五、嚴格責任追究。陪護組長為工作主要責任人,陪護人員為直接責任人。違反規(guī)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寫出檢討;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黨政處分;后果嚴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