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原則包括的內容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定了政府信息公開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則,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條,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六條,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行政機關發(fā)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wěn)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應當在其職責范圍內發(fā)布準確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八條,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