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化培育,以現(xiàn)有的經(jīng)驗、學識推敲于人,為其解釋各種現(xiàn)象、問題或行為,其根本是以人的一種相對成熟或理性的思維來認知對待,讓事物得以接近其最根本的存在人在其中慢慢的對一種事物由感官觸摸而到以認知理解的狀態(tài),并形成一種相對完善或理性的自我意識思維。但同時人有著自我意識上的思維,又有著其自我的感官維度,所以任何教育性的意識思維都未必能夠絕對正確,而應該感性式的理解其思維的方向,只要他不偏差事物的內在。教育又是一種思維的傳授,而人因為其自身的意識形態(tài),又有著另樣的思維走勢,所以教育當以最客觀、最公正的意識思維教化于人。
目的是人類對活動結果的一種指向和規(guī)定。教育目的的確立不僅是一個國家人才利益的意志體現(xiàn),更為重要的是它可以規(guī)范教育活動的全過程,使教育活動更加合乎教育的規(guī)律性和社會的需要性。因而,教育目的對教育活動的順利進行具有多方面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