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使用轉向燈:(一)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點或者調頭時,應該提前開啟左轉向燈;(二)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二、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在駕駛證考試中,不正確使用轉向燈會扣分。
三、《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附件3.〈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5條第1項:不按照規(guī)定使用燈光的,可以罰款20-200,駕駛證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