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敘文線索大致分以下六類:
(1)以具體事物或事物的特征為線索。如《臺階》以“臺階”為線索貫穿全文。
(2)以人物或人物的特征為線索。如《背影》以父親的背影為線索。
(3)以中心事件為線索。如《我的第一次文學嘗試》題目即中心事件,也是線索。
(4)以思想感情為線索。如《回憶我的母親》,以作者對母親的深沉懷念與感激為線索組織材料。
(5)以時間推移或空間變換為線索。如《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以地點的轉換為敘事線索組織材料。
(6)以“我”的所見所聞為線索。如《孔乙己》以小伙計“我”的所見所聞為線索塑造孔乙己這個人物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