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采取恐嚇及暴力的等違法方式進行討債帶著家屬去企業(yè)討債就不是違法的。討債需要把握尺度,要采取合理的方法,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可以申請支付令來討債。
【法律依據(jù)】
《民事訴訟法》第216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jīng)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jù),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fā)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guī)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