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土地增值稅稅率,說明如下:
安置房土地增值稅采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其中,最低稅率為30%,最高稅率為60%,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不超過50%的部分,稅率30%;超過50%~100%的部分稅率40%;超過100%~200%的部分稅率50%;超過200%的部分60%。
具體計算步驟是:
1、計算評估價格。其公式為:評估價格=重置成本價×成新度折扣率。
2、匯集扣除項目金額。
3、計算增值率。
4、依據(jù)增值率確定適用稅率。
5、依據(jù)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shù)。
速算扣除數(shù):30%檔是0,40%檔是5%,50%檔是15%,60%檔是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