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典故的主人公是陶淵明,成語來源于《晉書·陶潛傳》,吾不能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鄉(xiāng)里小人邪。
不為五斗米折腰的故事:
1、陶淵明由于淡泊功名,為官清正,不愿與腐敗官場同流合污,而過著時隱時仕的生活。陶淵明最后一次做官,是義熙元年(405年)。那一年,已過“不惑之年”(四十一歲)的陶淵明在朋友的勸說下,再次出任彭澤縣令。
2、到任八十一天,碰到潯陽郡派遣督郵來檢查公務(wù),潯陽郡的督郵劉云,以兇狠貪婪聞名遠近,每年兩次以巡視為名向轄縣索要賄賂,每次都是滿載而歸,否則栽贓陷害。縣吏說:“當束帶迎之?!本褪菓?yīng)當穿戴整齊、備好禮品、恭恭敬敬地去迎接督郵。
3、陶淵明嘆道:“我豈能為五斗米向鄉(xiāng)里小兒折腰。”意思是我怎能為了縣令的五斗薪俸,就低聲下氣去向這些小人賄賂獻殷勤。說完,掛冠而去,辭職歸鄉(xiāng)。此后,他一面讀書為文,一面躬耕隴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