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條有效期:
1)如果債權人未曾主張權利的就不能開始計算時效。
2)因而其3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3)債權人若一直沒有主張權利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債務關系發(fā)生之日起計算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二、欠條有效期:
1)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權利人就已經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故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2)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675條規(guī)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