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用房使用標準不是套內(nèi)面積,而是實用面積。《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規(guī)定,中央機關部級正職和省級機關省級正職官員的辦公室使用面積不能超過54平方米。中央機關正司(局)級和省級機關正廳(局)級官員分別不能超過24平方米和30平方米,后者比前者面積大6平方米。中央機關部級副職、省級機關省級副職、市級機關市級正職官員的辦公室使用面積一樣,均為42平方米。中央機關處級以下、省級機關處級以下、市級機關局(處)級以下、縣級機關科級以下官員的辦公室使用面積一樣,均為9平方米。
辦公用房規(guī)定標準:根據(jù)《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使用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核定面積內(nèi)合理安排使用辦公用房,不得擅自改變辦公用房使用功能,不得調(diào)整給其他單位使用。辦公用房安排使用情況應當按年度通過政務內(nèi)網(wǎng)、公示欄等平臺進行內(nèi)部公示;領導干部辦公用房配備情況應當按年度報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備案,嚴禁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