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離婚有協(xié)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協(xié)議離婚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法院判決離婚的主要依據(jù),是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而法院判決雙方感情是否破裂,是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及有無和好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通話記錄可以作為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jù)之一。
此外,涉及婚外情的電子郵件、短信記錄、微信或者QQ的聊天記錄,也可以作為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jù)。
截取夫妻一方與情人之間的電子郵件、短信記錄、微信或者QQ的聊天記錄,最好采用律師在場見證的方式;自己提取上述證據(jù),由于存在變更的可能性,法院一般不會采納。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