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充電寶不用把電量用完再充,鋰電池充電寶不存在激活一說,所以沒有必要放光電量再充電。鋰電池,當初設計就是為了隨用隨沖的,因為它沒有記憶性。
2、而循環(huán)次數(shù)是這樣算的,釋放一次完整的電量算一次,比如你的鋰電池是2000毫安的,那么電池釋放2000毫安才算循環(huán)了一次,至于中間你是否電量未耗盡就充電是沒影響的。鋰電池需要擔心的是過充,過充才傷害電池。正規(guī)產(chǎn)品,應該會有過充保護電路的,所有不用擔心。
3、充電寶用的是鋰電池,不存在鎳氫電池的記憶,可以隨用隨充,而且充電的次數(shù)不是按照實際的次數(shù)來計算的。理論上講鋰電池完全充放次數(shù)是500次左右,但如果你沒用完就充電,是不會按照1次充放電計算的,基本上是按照累加時間算的,也就是說會用的超過500次。
4、完全用完后電池處于嚴重缺電狀態(tài),電池板極電荷不活躍板級得不到電荷補充失去電極,長期如此電池容量就慢慢的變少,所以隨時給鋰電池充電,有利于保持其鋰電子的活性,延長電池使用壽命,盡量不要每次都一直用光了在充電,因為有很多電器截止電壓不準確,太低了會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