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證論證。古文的論證方法:1、歸納論證(例證論證);2、演繹論證;3、比較論證(類比論證、對比證論);4、比喻論證。蘇洵的《六國論》第三段講述的是論述不“賂秦”的國家為什么會滅亡。
古文論證方法1、演繹論證是一種由一般到個別的論證方法。它由一般原理出發(fā)推導出關于個別情況的結論,其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lián)系是必須的。
2、歸納論證是一種由個別到一般的論證方法。它通過許多個別的事例或分論點,然后歸納出它們所共有的特性,從而得出一個一般性的結論。
歸納法可以先舉事例再歸納結論,也可以先提出結論再舉例加以證明。前者即我們通常所說之歸納法,后者我們稱為例證法。例證法就是一種用個別、典型的具體事例實證明論點的論證方法。
3、比較論證是一種由個別到個別的論證方法。通常將它分為兩類:一類是類比法,另一類是對比法。
4、比喻論證是用比喻作論證,拿比喻者之理去論證被比喻者(論題)之理。在比喻論證中,比喻者是一組形象事例,其中包含著一定的關系和道理,被比喻者則是一種抽象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