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比法,是一種最古老的認知思維與推測的方法,是對未知或不確定的對象與已知的對象進行歸類比較,進而對未知或不確定對象提出猜測。如果未知的對象確實與某種已知的對方有較多的相似之處,則類比法有一定的認知價值,分類學就是由類比法演化而來。
由一類事物所具有的某種屬性,可以推測與其類似的事物也應具有這種屬性的推理方法。其結論必須由實驗來檢驗,類比對象間共有的屬性越多,則類比結論的可靠性越大。類比是將一類事物的某些相同方面進行比較,以另一事物的正確或謬誤證明這一事物的正確或謬誤。這是運用類比推理形式進行論證的一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