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教育包括:書面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1、書面檢查
書面檢查就是寫檢查,是為了反思自己的不足之處和對做錯的地方加以批評和改正。有時候寫檢查可以使人更加深入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且下次記住,不會再犯。寫檢查的字數不宜太多,只要將錯誤分析透徹了,規(guī)劃好克服的方法等等即可。
2、誡勉談話
誡勉談話是對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干部進行教育的一種形式,由組織和紀律檢查部門對干部談話規(guī)誡、監(jiān)督管理,并組織跟蹤考核。誡勉談話主要是對有輕微違紀行為或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干部進行談話、誡勉教育,達到提前打招呼、及時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3、通報批評
通報批評這一活動在實踐中被行政機關經常使用,但關于其定義,中國法律法規(guī)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而在個別專業(yè)法律法規(guī)中,也只是在罰則一章中出現了通報批評這一概念,至于具體執(zhí)法中如何操作,并未見有更加詳細的實施意見或司法解釋給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