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精神的內(nèi)涵是服務、團結的理想和共同使這個世界變得更加美好的信念。
志愿者精神意指一種互助、不求回報的精神,它提倡“互相幫助、助人自助、無私奉獻、不求回報”。志愿者憑借自己的雙手、頭腦、知識、愛心開展各種志愿服務活動,無償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們。
志愿者所從事的服務眾多,當中可能包括教育、環(huán)保、倡導及福利等范疇,因此難以統(tǒng)一劃分,故此出現(xiàn)了幾方面劃分志愿者的種類:
第一種是以職權劃分,可分為政策制定、直接服務及庶務類;
第二種是以時間性劃分,簡易可分為定時性及臨時性;
第三種是以服務類型劃分,可分類為福利類、教育類及文化類等;
第四種是以服務內(nèi)容劃分,可分為行政性、專業(yè)性及輔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