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趙高,趙國人,生而受宮刑。乃殺丞相李斯,自為丞相,集大權(quán)于一身,駕空二世。他橫征暴斂,濫殺無辜,譽“殺人眾者為忠臣”;在危機四起之時,又殺二世,立贏子嬰為秦王。后為子嬰所殺。
2、董卓,漢朝隴西人,性粗猛,有謀,體力過人。他掠奪錢財巨萬,計黃金二三萬斤、白銀八九萬斤,錦綺奇玩堆積如山。公元192年,為司徒王允等人所殺。
3、黃皓,三國宦官。不知為何許人。性奸佞,善奉迎。及祗死,皓為中常侍、奉車都尉。自是操弄權(quán)柄,以至滅亡。魏征西將軍鄧艾,知其奸險,將殺之。皓賄賂艾左右,終免一死。
4、阮佃夫,南北朝會稽人。公元472年,明帝死,立太子劉昱為后廢帝,佃夫加給事中、輔國將軍,權(quán)任益重。次年,鎮(zhèn)壓建平王劉景素之亂,以功為南豫州刺史、冠軍將軍。公元477年,因廢長立幼,被誅。